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2261.“我若在所多玛城中间找到五十个义人”表示如果真理充满良善。这从“五十”和“那城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五十”是指满或全;“那城中间”是指在真理里面或核心处的,或真理所包含的,如前所述(2252节,那里有同样的词语)。可以想象,如果真理充满良善,人必然得救。不过,要知道,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即便有,它们也没有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良善;如果它们里面有良善,他就会得救,但仅仅靠怜悯得救。因为如前所述,人所知道的真理极其稀少,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良善从真理和那人的生活中获得自己的性质。
就本身而言,真理并不赋予生命;赋予生命的,是良善。真理只是生命,也就是良善的接受者。因此,没有人能说,他能通过真理得救,或如通常所断言的那样,唯信得救,除非构成信的真理包含良善。必须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必是仁之良善;这解释了为何信仰本身在内义上只是仁爱,如前所示(2231节)。至于人们说,对真理的承认就是得救之信,要知道,那些过着违背仁爱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承认真理;相反,他们形成了一种自我说服,爱自己或爱世界的生命就粘附在这种自我说服上;因此,他们所谈论的承认并没有信之生命,也就是仁之生命在里面。最坏的人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也就是说,为了在所谓的聪明智慧上胜过别人,因而为了获得地位、名声和财富,也能学习、掌握信之真理,并以多种方式确认它们;但对他们来说,这些真理仍是死的。
真理的生命,因而信之生命唯独来自主,主是生命本身。主的生命是怜悯,怜悯是由对全人类的爱产生的。有些人声称自己信奉信之真理,但与自己相比却蔑视他人;每当他们爱自己、爱世界的生命被触动时,他们就对邻舍心怀仇恨,并以邻舍丧失财富、地位、名声和生命为快乐。做这种事的人永远不能享有主的生命。但信之真理是这种情况:人通过它们重生,因为它们才是接受良善的最纯正的器皿。因此,真理如何,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就如何,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被完善的能力就如何,人死后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就如何;或说真理越准确,它所包含的良善就越纯粹,它们的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在来世发展的能力就越完美,我们死后的状态就越蒙福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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