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1745.“我已经向耶和华举手”表示主的一种心智状态,这从“举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所周知,向耶和华举手是对应于心智状态的一个身体动作。就字义而言,那些内层或属于心智的事物通过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表达;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却是内在事物。所以,此处“举手”表示心智或心智的情感。
只要主处于一种试探的状态,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但只要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祂自己说话,这一点从福音书、先知书和大卫诗篇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从前面(1414, 1444:1-2, 1573节)关于来自母亲的遗传的阐述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种遗传继续存在到何等程度,可以说祂就远离耶和华到何等程度;但它被根除到何等程度,祂就与耶和华同在,并且就是耶和华自己到何等程度。
主与天使的结合可以说明这一点。有时,一位天使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话;在这种时候,他只知道他是主,不知道别的;但当时他的外在处于休眠状态。当他的外在活跃时,情况就不同了。原因在于,天使的内在人被主拥有;并且他们自己的东西在何等程度上不碍事,这内在人就在何等程度上属于主,甚至就是主。然而,对主来说,所实现的,是与耶和华的完全结合,或一种永恒的合一,以至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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