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10431.“让我的怒气向他们发热,将他们灭绝”表他们如此远离内在事物,因而远离神性事物,以致他们必然灭亡。这从“怒气发热”和“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怒气发热”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人这一方的远离,如下文所述;“灭绝”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由于他们自己的邪恶而灭亡。圣言的许多经文论到耶和华说,祂怒火中烧、发热,以及祂灭绝、毁灭。但经上如此之说是因为,当一个人背离主时,如他作恶时的情形,在那人看来似乎是主如此行。那时他因不蒙垂听,甚至还受到惩罚,故以为主向他充满怒气;而事实上,主从不发怒,从不灭绝,因为祂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表明字面上的圣言是何性质,即: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下文也有这样一个表象,那里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耶和华从不后悔,因为祂自永恒就预见一切。由此可见那些阅读圣言时只思想字义,因而不借助取自圣言、向他们指明真相的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会犯多少错误。因为那些借助这类教义阅读圣言的人都知道耶和华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因怒气发热并灭绝这样的话绝无可能论及无限怜悯和无限良善。所以他们从这些教义知道并明白,当这种话出现时,它是照着人所看到的表象来说的。怒气和邪恶来源于人,而非来源于主,但它们仍被归于主(参看9306节提到的地方);怒气当论及主时,表示人背离主(5034, 5798, 8483, 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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