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

Faith2.真正的

Faith2.真正的信仰无非是一种承认,即承认某事就是如此,因为它是真的;这意味着一个处于真正信仰的人会思想说:“这是真的,所以我信。”也就是说,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或说,信仰依赖于真理,真理是信仰的对象。因此,这种人若不明白某事是真的,就会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所以我还是不信。我怎能相信我不明白的东西呢?说不定它是假的呢。”

属天的奥秘 #709

709.此处用“耶和

709.此处用“耶和华”这个名,是因为现在的主题是仁。在前一章,从第9节到末尾,经上都是说“神”,而非“耶和华”,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挪亚”,或被称为“挪亚”的教会成员在理解力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信。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他在意愿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爱。当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或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的主题是意愿的事物,或爱之良善时,经上则用“耶和华”这个名。因为构成教会的,不是理解力或信的事物,而是属于爱的意愿的事物。耶和华存在于爱和仁,而非信里面,除非这信是爱或仁之信。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信被比作“夜”,爱被比作“昼”;如在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两个)大光”,经上说表示爱的“大光”或日管昼,而表示信的“小光”或月管夜(创世记1:14, 16)。在先知书也一样(如耶利米书31:35; 33:20; 诗篇136:8, 9; 启示录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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