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

Faith2.真正的

Faith2.真正的信仰无非是一种承认,即承认某事就是如此,因为它是真的;这意味着一个处于真正信仰的人会思想说:“这是真的,所以我信。”也就是说,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或说,信仰依赖于真理,真理是信仰的对象。因此,这种人若不明白某事是真的,就会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所以我还是不信。我怎能相信我不明白的东西呢?说不定它是假的呢。”

属天的奥秘 #245

245.“祂对蛇说,

245.“祂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和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甚”表示感官部分转离天堂之物,转向肉体之物,从而给自己招来诅咒。这从圣言的内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耶和华神,或主,从不诅咒任何人。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把任何人引入试探,也从不惩罚任何人,更不用说诅咒什么人了。这一切都是魔鬼团伙干的,因为像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来自怜悯、平安和良善的源头。经上之所以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地方说,耶和华神不仅转面,发怒,惩罚,试探,还杀戮,甚至咒诅,是为了叫人们相信主掌管并安排全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包括邪恶本身、惩罚和试探。人们若接受了这最一般的观念,以后就能认识到主是如何通过将包含在惩罚和试探中的邪恶转变为良善来掌管和安排一切事物的。在教导和学习圣言的过程中,首先到来的,必须是最一般的真理;由于这个原因,字义充满这类宽泛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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