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8

Faith18.要知

Faith18.要知道,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同样,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而且,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总之,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因为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的信,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

属天的奥秘 #9063

9063.“就要因他

9063.“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这从“放去得以自由”和“牙”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去得以自由”是指从服事中释放出来,因而不能再服务,如前所述(9061节);“牙”是指感官层,如刚才所述(9062节)。从刚才(9061节)关于当外在人受到伤害时内在人状态的说明,可以得知此处是何情形。其情形与感官层受到伤害时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感官层是属世人中的最低层。一个人若要完全重生,感官层也必须重生(参看6844, 6845, 7645节)。谁都能清楚看出,关于奴仆或婢女的眼和牙的这些律例,包含若不藉着内义,就没有人能明白的奥秘在里面。若没有某种隐藏的原因,经上为何会规定奴仆因严重受损的眼和牙,而不是因严重受损的身体其它部位而被放去得以自由呢?但当知道“眼”和“牙”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时,这个隐藏的原则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当知道这一切时,制定这条律例的原因就逐渐明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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