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8.要知道,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同样,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而且,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总之,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因为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的信,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
672.“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54, 476, 489-491节)。人的每一个最小事物里面都存在一种婚姻。凡形成理解力部分之物都如同以一个婚姻那样与意愿的某种事物结合。没有这样一种结合或婚姻,根本无物产生。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