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8.要知道,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同样,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而且,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总之,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因为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的信,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
6021.“女儿、儿子的女儿”表在自己秩序中的良善。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良善(参看489-491, 2362, 3963节)。因此,“儿子的女儿”也指良善,不过是指源于前者或那些真理,因而在自己秩序中的良善,这与刚才所提到的儿子的情形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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