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8

Faith18.要知

Faith18.要知道,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体,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同样,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情感与思维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而且,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体,因为良善涉及属于意愿的情感,真理涉及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总之,仁与信构成一体,正如本质与形式构成一体,因为仁是信的本质,信是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的信,就像没有一个本质的一个形式,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没有信的仁则像没有一个形式的一个本质,同样根本什么东西都不是。

属天的奥秘 #10445

10445.“我必使

10445.“我必使你们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表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这从“种”和“星”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当论及天堂和教会时,是指那里的良善和真理(参看1940, 3038, 3310, 3373, 3671, 6158, 10249节);“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2495, 2849, 4697节)。就字义而言,“使亚伯拉罕、以撒和以色列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是指使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计其数地繁衍;但由于圣言中的名字表示属灵和属天的实物,这三人的名字表示天堂 和教会,所以他们的“种”表示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天上的星”,是因为圣言中的对比也有一个灵义(参看3579, 8989节)。此处是以“天上的星”来作对比的,因为这些“星”表示良善和真理,即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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