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8068.“使耶和华的律法常在你口中”表为叫神性真理能在来自那里的一切事物中。这从“耶和华的律法”和“在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律法”是指神性真理(参看7463节);“在口中”是指在来自那里,也就是来自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事物中。因为“在口中”就是在言语中,言语包括心智的两个部分,即理解力和意愿这两个部分;理解力在话语和描述所传达的意思里面,而意愿则在赋予言语以生命的情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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