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7696.“说,我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又得罪了你们”表承认他没有服从神性和真理。这从“得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罪”是指违背神性秩序行事(参看5076节),使自己背离并脱离神性秩序,因而背离并脱离良善和真理(5229, 5474, 5841, 7589节)。因此,“得罪”也表示不服从神性和真理,因为凡不服从的人都使自己背离。神性就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表示的,真理就是“摩西、亚伦”所表示的(76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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