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6909.“我必伸手”表来自神性的能力。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节);由于这话是耶和华或主指着自己说的,故它是指来自神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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