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6719.“生一个儿子”表最初阶段或在起源中的神之律法。这从“生”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生”是指显现(参看2621, 2629节),因而是指最初阶段或起源;“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在此是指神的律法,因为人将“儿子”理解为摩西,而摩西代表在神之律法,或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在下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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