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5148.“是膳长所做的工”表照着这种感官能力的各种功用。这从“所做的”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工”是指照着各种功用,如下文所述;“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8,5082节)。“工”之所以表示功用,是因为它论及意愿部分,或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部位。凡通过这个感官部位所行,并被称为“工”的,必是有用的。仁爱的一切行为并不是别的,因为仁爱的行为是意愿所做的行为,这些行为是已实现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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