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3119.“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是应当称颂的”表示来自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或人性。这从前面的阐述(3061节)清楚可知,那里也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加了“称颂”一词。“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是表达感恩,因而表达欢喜和快乐的形式,或表达感激之情,因而表达欢喜和快乐的标准方式,因为所渴望的事发生了。至于古人所说的“耶和华赐福”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1096, 14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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