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7

Faith17.从刚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属天的奥秘 #3038

3038.“我要将这

3038.“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这从“种”和“这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仁之信,以及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1025, 1447, 1610, 2848节),因为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这地”,即迦南,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参看1413, 1437, 1607节);它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故是指“迦南地”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本身。因为神性本身若不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无法流入天堂;主在马太福音也清楚揭示了这一点: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人若以为在天堂,他们敬拜除主以外的任何其他父,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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