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7

Faith17.从刚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属天的奥秘 #3031

3031.“我必须将

3031.“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表示它是否仍然可以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和他所出之地的阐述(参看1353, 1356, 1992, 2559节)清楚可知。由此明显可知,亚伯兰所来自的地是叙利亚或亚兰,由希伯所建立的名为希伯来教会的第二个古教会就在那里(1238, 1241, 1327, 1343节)。不过,大约在亚伯兰的时代,该教会也远离了真理,一些家庭甚至远离到这种地步:他们完全不知道耶和华,而是拜别神。这就是此处所指的“地”;关于这“地”,仆人问亚伯拉罕他是不是要将他儿子带回他原出之地。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由于这就是“地”的含义,所以把他儿子带到那里,或也可说,在那里给他娶一个女子,并与她留在那里,就表示将一种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起来。但正如接下来亚伯拉罕在他的回答中所声称的,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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