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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