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7

Faith17.从刚

Faith17.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仁在它是对良善或功用的情感的程度内而产生作为方法的信,它通过这信可以显示存在;因此,仁与信在履行功用中联合行动;信不是从它自己,而是从仁产生良善或功用;因为信就是处于中间阶段的仁,或运作方法上的仁。所以,信产生良善,如同树结出果实是一个谬论。树不是信,树是人。

属天的奥秘 #2225

2225.“我所要作

2225.“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表示什么事都不可向主隐瞒。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如本章多次解释的(2172, 2186节)。其余的话表示什么事都不可隐瞒,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处字义与内义差不多。其它各个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尤其论述信之本质的地方。由于这些对救恩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字面上论到它们的话和内义上的一样清楚。以摩西五经为例:
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这些话都要放在心上。(申命记6:4-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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