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74.启20:15.“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进火湖里”表示那些没有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也没有相信主的人被定罪。“生命册”表示圣言,“照生命册受审判”表示照着圣言的真理受审判(可参看AR 256, 259, 295, 303, 309, 317, 324, 330节);除了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并相信主的人外,找不到记在“生命册”上的其他人;因此,所指的是这一点。不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就被定罪,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不信主的人就被定罪: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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