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9587.主将人保持在思考的自由中;在外在约束,即对法律、生命的惧怕,以及对丧失名声、地位或利益的惧怕拦不住他的情况下,主将他保持在行动的自由中。不过,祂通过这自由把他引离邪恶;并通过这自由把他引向良善。祂如此温柔、默默地引导着这个人,以致他只知道一切都是从他自己发出的。主就这样在自由中在一个人的实际生命中播种良善,并将它深深植入;这良善会永远留在那里。主在马可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里。这种发芽生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地生果实是出于自然的。(马可福音4:26-28)
“神的国”是指与人同在的天堂,因而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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