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9417

9417.“并律法和

9417.“并律法和诫命”表真理,无论总体还是具体。这从“律法”和“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律法”是指总体的真理;“诫命”是指具体的真理。在圣言中,律法被分成了“诫命”、“典章”和“律例”;其中“诫命”表示生活的律法,“典章”表示公民国家的律法,而“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8972节)。然而,所有这些一起被统称为“律法”;律法的具体要求被称为“诫命”,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正因如此,当提到“律法和诫命”时,所表示的是总体和具体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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