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9259

9259.“务要和他

9259.“务要和他一同移去”表然而要劝诫,并努力纠正。这从“移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移去”当论及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时,是指纠正(参看9258节),在此是指努力纠正,以及劝诫,因为这种虚假很难纠正。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就是所有反对主,反对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的虚假。诸如刚才所解释的这些事就隐藏在这些律法或典章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字义上所描述的事极少发生。也就是说,人们几乎不会遇见仇敌走迷了的牛或驴,几乎看不见恨他们人的驴卧在重驮之下。因此,这些情况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够重要,以至于被包括在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律法和典章中;但它们所包含在自己里面的真理却使它们列在主要典章当中。因为包含这一真理或命令在里面,即:要爱外邦人,教导他们信之真理,引导他们纠正自己的生活。不过,这些法律里面的这些真理不能透露给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还因为他们从列祖那里领受的是,他们要恨恶所有与他们没有弟兄关系的人,也就是不从雅各所生的人,因而视他们为仇敌。关于犹太人及其本性,可参看前文(4307, 4314, 4316, 4317, 4429, 4433, 4444, 4825, 4903, 6304, 8588, 8788, 8806, 88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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