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9132.“就要被卖,顶他所偷来的”表疏远。这从“被卖”和“顶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被卖”是指疏远(参看4752, 4758, 5886节),在此是指对已经被夺走,并且荡然无存的良善或真理的疏远(9131节);“顶所偷来的”是指用代替被夺走之物的其它某种良善或真理作出修正和恢复,这由“赔偿”来表示(9130节)。因为所偷来的东西被卖,是为了赔偿所偷来的东西。这节经文的意思是:一个人若能看见与他同在的良善或真理正在被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夺走,就犯下了对它们施暴的罪,因为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事实上,当一个人清楚知道他在做什么时,他的行为便源于他的意愿,同时也源于他的理解力,从而源于他的整个人,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心智的这两种官能。源于这二者的行为源于邪恶所生的虚假:源于虚假,是因为它源于理解力;源于邪恶,是因为它源于意愿。这就是使得此人有罪的原因。凡来自人的理解力,同时来自他意愿的东西都会变成他自己(参看9009, 9069, 9071节);一个人若看见自己意愿里面的邪恶,却不用自己的理解力来约束它,就有罪了(参看90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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