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9058

9058.“人若打了

9058.“人若打了他奴仆的一只眼”表如果内在人要伤害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这从“打”、“人”、“眼”和“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伤害,如前所述;“(男)人”,此处即以色列人中的男人,是指一个教会成员,因而一个拥有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参看9034节),因而是指内在人,因为信之真理在内在人中,并构成它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属灵生命,用“内在人”这个术语是由于它与“奴仆”所表示的外在人的关系;“眼”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因而是指信之真理(9051节);“奴仆”是指存在于外在人中的记忆真理(1895, 2567, 3835, 3849, 8993, 8994节),因而也指外在人或属世人(5305, 7998, 8974节)。字义提到“(男)人”和他的“奴仆”,因此,所指的是两个人;但在内义上,“(男)人”是指内在人,“奴仆”是指外在人,它们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原因在于,内义并不关注人,只关注属灵的事物(5225, 5287, 5434, 8343, 8985, 90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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