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976.“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表一种未经他这一方的努力所确认或强化的真理的状态。这从“第七年”和“白白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年”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的一种状态;因为“第七年”与“第七天”或“安息日”所表相同,而“第七天”或“安息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或天上的婚姻,因而表示在一种奴役的状态之后到来的一种平安的状态(参看8494, 8495, 8510, 8888, 8890, 8893节);不过,在此处,由于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的人,故“第七年”表示一种确认或强化的真理的状态。原因在于,这些人中间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不像那些充满仁之良善,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来表示的人;取代这种结合的,是对真理的确认或强化。“白白地”是指未经他们这一方的努力,因为当他们承受劳苦和某种争战时,与他们同在的信之真理被主确认或强化,未经他们的任何努力。在以下经文中,“白白地”或“自由地”所表相同: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启示录:
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7)
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我说,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水”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酒”表示来自那里的良善之真理;“奶”表示真理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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