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925.“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表随之对神性的神圣敬畏和由此而来的对属灵生命的保存。这从“对神的惧怕”、“面”和“不致犯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如下文所述;“面”是指内层(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 5102, 5585, 5592节),因此,“对祂的惧怕在你们面前”是指在一个人内层中的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不致犯罪”是指对属灵生命的保存,因为属灵生命是通过不犯罪而得以保存的。“犯罪”是指故意并出于意愿去做和思想邪恶和虚假,因为凡故意并出于意愿所做的事,都是从心里发出来并污秽这个人的(马太福音15:11, 17-19),因而是除灭与他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东西(8910节)。至于圣言中“对神的惧怕”所表示的神圣敬畏,要知道,这种惧怕是爱,是小孩子对自己的父母、父母对自己的小孩子,以及配偶对彼此的那种爱,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令人不快的事,因而害怕做出以任何方式伤害到爱的任何事。在人重生期间,这种惧怕就被植入他的爱。由于这种惧怕符合他的爱,能存在于他的爱里面,事实上就存在于他的爱里面或与他的爱结合,所以它被称为神圣的敬畏;它是对犯罪或行事违背诫命,因而违背主的惧怕。不过,这种惧怕照着爱的质和量而因人而异(对此的说明可参看2826, 3718, 3719, 5459, 7280, 77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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