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676.“将祂的百姓从埃及人的手下救出来”表对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之人的怜悯。这从“(搭)救”和“埃及人”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搭)救”是指释放,如刚才所述(8675节);“埃及人”是指那些利用虚假进行侵扰的人(8668节);以色列,即此处“耶和华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8645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7957, 8234节)。这是出于主的怜悯,因为经上说“(将百姓)救出来的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表示主是从祂的神性之爱流出的一切良善的源头(8674节)。神性之爱,就是临到一个由于完全沉浸于邪恶并陷入地狱而处于悲惨状态之人的良善的源头,是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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