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293.“我的灵魂要充满它们”表快乐。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我的灵魂要充满”,是因为那些地狱里的人的主要快乐是伤害他人;在有些情况下,其目的只是为了快乐,不是别的;在有些情况下,其目的就是叫他们沦为奴隶,那时他们想要残忍对待他们。在来世,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快乐,这一事实几乎无人相信,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因为只要在世上,他们就受到恐惧的约束,即对法律的制裁、以及失去地位、财富、名声,以及生命的恐惧。那时,这些恐惧使他们放弃外在的恶行,由此以为他们不是他们本来就是的这种人。但当他们摆脱了失去生命、财富、地位和名声的反思,如在来世的情形,并任由自己陷入邪恶时,隐藏在意愿中,并且每当他们除去这些恐惧时就会暴露出来的作恶的快乐就会清楚显明出来。现在这种快乐构成他们的生命,这种生命是地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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