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8123.这些行为之所以属于对邻之仁,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为邻舍(参看6818节);一个或小或大的社区是较大的邻舍(6819, 6820节);我们的国家是更大的邻舍(6819, 6821节);教会是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2节);主的国度是甚至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3节);而主是最大的邻舍(6819, 6824节)。就普遍意义而言,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邻舍(6706, 6711节),因而公义和公平也是邻舍。因此,人若为良善而行良善,为公义而行公义,就是热爱邻舍并实行仁爱,因为他出于对良善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因而出于对良善和公义居于其中的那些事物的爱而行事。但人若为自我利益,无论哪种形式的而行不义的事,就是仇恨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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