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7167

7167.“自从我到

7167.“自从我到法老那里,奉你的名来说话”表当基于神的律法之物的命令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的人面前时。这从“来说话”和“耶和华的名”的含义,以及“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来说话”是指传达一个命令,在此是指出现(因为来自神的命令不会公开传达给地狱里的人;相反,他们得到的是经由灵人而来的警告;因此,这种警告在他们看来,似乎是来自神的命令);“法老”是指那些沉浸于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参看6651, 6679, 6683, 7107, 7110, 7126, 7142节);“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的一切(2724, 3006, 6674节),因而是指属于神之律法的一切,因为神之律法只是仁与信的方方面面。事实上,神之律法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而从主发出的,是神性良善和真理;神性良善是爱和仁,神性真理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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