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7136.“以色列人的官长受责打”表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被所引入的虚假伤害。这从“受责打”和“官长”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受责打”是指被虚假伤害,因为责打的是“督工”,而“督工”表示侵扰者;事实上,就灵义而言,“受责打”不是指被打,而是指在真理与良善方面,也就是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方面受到伤害,正如“死”在灵义上不是指死亡,而是指被剥夺真理和良善,陷入虚假和邪恶,因而受到诅咒一样。“官长”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并传递侵扰之人(参看7111节);“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节),“官长”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是要将东西传递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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