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6766.“他说,谁立你作我们的人,首领和审判官呢”表对他还没有如此深入教会真理,以致他能解决教会里的纷争的一种感知。这从“他说”、“人,首领”和“审判官”的含义清楚可知。“他说”是指感知,如前频繁所述。“人,首领”是指掌握首要真理,因而在真理的教义上更蒙光照的人;这样一个人在代表性教会由“首领”来表示,因此,“谁立你作人,首领”表示他还没有如此深入教会真理;“首领”表示那些掌控首要真理的人(参看5044节)。“审判官”是指解决纷争或分歧的人,此处的纷争是指教会里的纷争,因为争斗发生在两个希伯来人之间,“希伯来人”表示那些属教会的人。
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神之律法在主的人身里面的开始;现在论述的主题则是该律法的发展。但就内义而言,现在所论述的主题是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那里的神性真理的发展。这种发展具有这样的性质:一开始,此人能分辨虚假和真理;他所拥有的真理能使他看清虚假,因为它是真理的对立面。但在这初期阶段,他无法解决教会里信之真理之间的分歧。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他必须进一步发展,因为人的启示是逐渐增长的。这一点从少年人和年轻人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认为他们教会的教义是绝对的真理,并利用这些教义来判断虚假;但他们还不能解决教会里信之事务之间的分歧;这种能力通过一系列阶段才能达到。正因如此,能被赋予这种能力的人必须在年纪上更加成熟,必须拥有被启示的理解力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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