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关于流注,以及身体与灵魂的相互作用(续)
6598.众所周知,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有更大的能力去理解并感知何为个人生活中的高尚举止、公众生活中的正义,并寻求属灵生活中的良善。他拥有更大能力的原因在于以下事实:他的思维被提升至属于天堂的事物,由此退离外在感官层面。因为思维没有上升至感官层面之上的人不可能开始明白何为高尚、正义或良善;因此,他们仰赖其他人,所说的话大多出于记忆,他们由此觉得自己比其他人更智慧。但那些能在高于感官的一个层面进行思考的人,只要他们的记忆内容都处在秩序中,就会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理解和感知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取决于他们从内层事物看待事物的程度,或说取决于他们看待事物所站的内在立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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