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6352.“西缅和利未是弟兄”表意愿中的信,以及仁,但此处是指对立面,因为他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从“西缅”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西缅”是指意愿中的信(参看38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 5626, 5630节);“利未”是指仁爱(3875, 3877节),但在此是指对立面,因为他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因为当这信由“流便”来代表(这从对第4节经文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时,可推知“西缅和利未”代表意愿中没有信,因而没有任何仁;这些东西的缺乏是由他们最初的原因所导致的一系列后果。因此,“西缅”代表意愿中的虚假,“利未”代表行为中的邪恶,因为这些都是意愿中的信,以及仁的对立面。西缅和利未受诅证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些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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