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6044.“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表他们引向良善。这从“牧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引向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5201节)。因为牧羊的人,或牧人是进行教导和引导的人,而“羊群”是被教导和引导的人。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是引向良善的真理,此处“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所指的以色列的儿子们代表属灵真理(6040节);此外,存在于那些教导之人当中的真理就是那进行教导的。前面已说明,信,即信之本质,引向良善,即仁之本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可知:每一个事物都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凡不关注一个目的的事物都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若不是为了一个目的;主从不创造任何事物。这是千真万确的,以至于可以说目的是一切受造物中的全部。一切受造物都存在于这种秩序中。正如目的从那首先者通过居间物或方法关注最后之物,最后之物里面的目的也关注那首先者里面的目的。这就是事物联结的方式。就其最初源头而言,目的本身只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主自己。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1:4; 44:6; 48:12;启示录1:8,11,17;2:8;21:6;22:13)。
既然如此,那么属于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必要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但凡有点理性的人都能看出,一个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都视真理为它们的目的,而真理则视良善为它们的目的,良善视主为它们最后和最初的目的,出于真理关注主时是最后目的,出于良善关注主时是最初目的。这就是教会所拥有的真理的情形,即它们引向良善,这一点由“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以及下文“因为他们是养牲畜的人”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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