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5345.“约瑟积蓄五谷甚多,如同海边的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积蓄”和“谷”的含义清楚可知:“积蓄”在此是指增多;“谷”是指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5295节),当被比作“海边的沙”时,其增多表示它源于良善,在此通过流注源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良善。因为除了良善外,内层中真理的增多从不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真理若不是源于良善,其增多就不是真理的增多,因为它不是真理,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多么像真理。它就像一座无生命的雕像;这种真理是死的,故离成为真理差得还很远。因为人的真理若要成为真理,就必须从良善,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接受生命;当真理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时,属灵意义上的增多就可以论及它了。真理的增多唯独源于良善,或说,良善就是使真理增多的唯一源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若非因某种像婚姻那样的事物,没有一样东西能增多。除了良善外,真理无法进入与任何事物的婚姻;如果它进入与其它任何事物的婚姻,这婚姻就不是婚姻,而是奸淫。因此,因婚姻增多之物是合法的,因而是真理;但因奸淫增多之物是不合法的,是虚假,因而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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