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52.只要人是属灵的,他就先掌管外在人,然后从外在人掌管内在人,如此处(创世记1:26)经上所说的:“他们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牲畜和全地,并爬在地上的一切爬行物。”但当他变得属天,出于爱行善时,就先掌管内在人,然后从内在人掌管外在人,正如主在大卫诗篇对自己,并由此对属天人,就是祂的样式所描述的: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羊群和一切牛群,以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8)
因此,这段经文先提及兽,再提及鸟,然后提及海里的鱼,因为属天人以属于意愿的爱为出发点,不同于属灵人;在描述属灵人时,经上先提及鱼和鸟,然后提及兽;鱼和鸟与理解力有关,而理解力涉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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