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5068.主之所以在这些话中自称王,即: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于是对他们说,是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审判基于并照着神性真理来实施。但审判的基础和实施对善人是一种情况,对恶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善人因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良善,因而是怜悯;恶人因不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真理,因而不是怜悯;因为他们总是弃绝怜悯,因而在来世继续弃绝怜悯。接受神性真理意味着不仅拥有信仰,还实践信仰,也就是将教义所教导的融入生活。正因如此,主自称“王”。主的王权就是神性真理(参看1728,2015e,3009,3670,4581,49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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