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4480.“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表在生活上。这从“居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住”是指生活(参看4467节)。“地”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 3355, 4447节),因此“在这地居住”表示符合教会事物的生活上的相似性。凡圣言所写的,本身和本质上都是属灵的。众所周知,圣言是属灵的,但这种灵性(spirituality)在文字中是看不到的,因为文字内容是世俗的,尤其历史部分。
但当圣言被世人阅读时,其中的世俗内容在灵界,也就是天使中间,就变成属灵的。因为天使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思考任何事,因而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想起“在这地居住”。以属灵的方式思考就是思想属于主国度的事物,因而思想属于教会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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