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4445

4445.“因示剑在

4445.“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表在他们眼里不合法的结合,违背了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这从“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是指不合法的结合。与她同寝并玷污她表示不合法的结合(参看4439节)。经上之所以说“在以色列中”,是因为“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接下来又说“雅各的女儿”,是因为“雅各”表示教会的外在。“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雅各”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4286, 4292, 4439节)。尽管是合法的,但该结合在他们眼里仍看为不合法;这一点从刚才(4444节)和别处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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