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3484.大量经历教导我,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使他存活,既使善人也使恶人存活。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形式则与这生命相对应,这些形式通过神性的不断流入而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它们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是生命器官与生命本身的对应。然而,接受器官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拥有哪种生命。那些拥有爱和仁在里面的人就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在里面的人则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他们所接受的生命的性质取决于他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可通过阳光所照进的属世形式来说明:接受它的形式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所反射的光的变化。在灵界,这些变化是属灵的;因此,在那里,接受形式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聪明和智慧的性质。这就是为何善灵和天使都显为仁爱的形式或化身,而恶灵和地狱灵则显为仇恨的形式或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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