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3399.“和女人同寝”在内义上表示扭曲并玷污真理,此处的真理是神性,因为“女人”或利百加代表神性真理,如前所示(3398节)。这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同寝”、“通奸”和“行淫”无非表示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这是因为通奸或奸淫与婚姻之爱截然相反,甚至到了摧毁它的地步;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508, 2618, 2727-2759, 3132节)。因此,那些违背良善和真理,或摧毁它们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奸淫”(adulteries,即通奸)。
然而,要知道,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无法将良善玷污到亵渎它的程度,因为他们不能足够地接受良善,以至于像属天人那样拥有对它的感知。但他们能亵渎真理,因为他们能承认它。而在教会的末期,他们甚至不能承认真理,因为那时在他们中间普遍掌权的,是他们对主、死后的生活和内在人的不信。普遍掌权的不信使他们不可能深入信的内层真理。在一个人里面普遍存在的东西会限制并阻止他更深地进入这些事物,无论是在此人没有意识到这种普遍不信的时候,还是在他以为自己相信的时候。
能亵渎良善的,是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因为他们能接受良善,以至于感知到它。这就是大洪水之前的人所行的,因此他们与其他人都隔开了,被关在与其他人的地狱分开的一个地狱中(对此,参看1265-1272节)。“耶和华把那人赶出去,又使基路伯从东方向伊甸园居住,还有剑的火焰自行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4),就表示防止对良善的亵渎再次发生(参看308, 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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