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3038.“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 这从“种”和“这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仁之信,以及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1025, 1447, 1610, 2848节),因为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这地”,即迦南,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参看1413, 1437, 1607节);它是指天堂,或主的国度,故是指“迦南地”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本身。因为神性本身若不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就无法流入天堂;主在马太福音也清楚揭示了这一点: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人若以为在天堂,他们敬拜除主以外的任何其他父,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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