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3031.“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表示它是否仍然可以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和他所出之地的阐述(参看1353, 1356, 1992, 2559节)清楚可知。由此明显可知,亚伯兰所来自的地是叙利亚或亚兰,由希伯所建立的名为希伯来教会的第二个古教会就在那里(1238, 1241, 1327, 1343节)。不过,大约在亚伯兰的时代,该教会也远离了真理,一些家庭甚至远离到这种地步:他们完全不知道耶和华,而是拜别神。这就是此处所指的“地”;关于这“地”,仆人问亚伯拉罕他是不是要将他儿子带回他原出之地。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由于这就是“地”的含义,所以把他儿子带到那里,或也可说,在那里给他娶一个女子,并与她留在那里,就表示将一种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起来。但正如接下来亚伯拉罕在他的回答中所声称的,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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