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769.“对他说,亚伯拉罕”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参看1898, 1919, 2080, 2619节);“亚伯拉罕”是指主。这种感知来自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不是“耶和华”。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都用“神”这个名;凡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都用“耶和华”这个名(参看2586节)。这解释了为何在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直至11节,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而在11节和随后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释放。一切试探和定罪都来自真理,或说真理是它们的源头;而一切释放和拯救都来自良善,或说良善是它们的源头。真理定人的罪,良善拯救人(参看1685, 2258, 23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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