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16

Faith16.这一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属天的奥秘 #2768

2768.“神试验亚

2768.“神试验亚伯拉罕”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这从下文清楚可知。“亚伯拉罕”在内义上代表并表示主,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一切论述明显看出来。本章在内义上描述了主经历了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这一点将变得显而易见。但“神试验”这句话是照着字义来说的;根据字义,试探和其它许多东西都被归因于神。但根据内义,神不试探任何人。相反,在试探期间,祂尽可能地,或只要释放不造成伤害,就不断将人从试探中释放出来,并且祂不断关注祂将正在经历试探的人所引向的良善,因为神从不以其它任何方式同意试探。
尽管论到祂,经上说,祂允许我们受试探,但这不是按着人对允许所持的那种观念,即祂既允许就是同意的观念。人只能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凡允许的人也愿意;但正是人里面的邪恶造成试探,甚至把他引入试探。其原因不在神那里,就像当一个人作恶并为此受到惩罚时,原因不在国王或法官那里一样。因为凡离弃神性秩序的律法(这一切律法都来自良善,并由此来自真理,或说都是良善的律法,并由此是真理的律法)之人,都让自己服从反对神性秩序的律法,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律法,并由此服从惩罚和折磨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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