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569.“送给亚伯拉罕”表示把这些事物送给主。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又把他妻子撒拉还给他”表示当神性属灵之物与神性属天之物联结时,这从“妻子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撒拉”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本节这句话的内义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当主里面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身或人性合一时,祂不仅拥有对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全知,还拥有对属天和属灵事物之下的事物,也就是理性和属世事物的全知。因为神性本身就像放射一切光芒的太阳一样,使一切事物都被视为存在于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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