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457.无需详细解释这几节经文,因为它们大部分在前一章和再之前的章节已经解释了。此处补充并插入这些话,是为了清楚表明,善人与恶人分开,善人得救了,恶人则被定罪,这一切事唯独通过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实现;否则,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所有这些人会与其余的人一同灭亡。这就是下面这些话所表示的:“当神毁灭平原诸城的时候,神记念亚伯拉罕,在倾覆罗得所住诸城的时候,就打发罗得从倾覆中间出来。”这些话的内义是:通过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凡处于良善的人都得救了,在此由罗得来代表的那些处于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真理之人也得救了,而那些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则灭亡了,即便那些得救的人也陷入虚假和邪恶。因此,本章所说的这些话现在以这种方式与前一章所说的话联系起来,即:亚伯拉罕(即处于这种状态的主)为“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和“十”所表示的所多玛和蛾摩拉的那些人求情;如前一章所解释的,这些人是指按顺序所列举的所有处于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拥有某种程度的良善在里面的真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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