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2119.每个人在死亡时,其生命的最终状态就是他的最后审判,这一事实对有些人来说并不是秘密,只是很少有人相信。然而,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每个人死后都会复活进入来世,并面临审判。该审判是这样发生的:几天后,一旦人的肉体冷却,主就通过一开始与他同在的属天天使让他苏醒。不过,如果他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不能与属天天使在一起,那么属灵天使就会接待他,然后按顺序接待他的,是善灵,因为凡进入来世的,无一例外,都会作为客人受到欢迎和接待。但由于每个人的欲望都跟随着他,所以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不能长时间地与天使或善灵待在一起,而是逐渐与他们分离,直到最后他来到其生活与他在世上的生活相似并一致的灵人当中。这时,他觉得自己仿佛回到肉身的生活;而事实上,这本身就是肉身生活的继续。他的审判就始于这种生活。一段时间后,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下入地狱;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逐渐被主提入天堂。这就是每个人的最后审判,这在第一卷通过经历已经说明(900, 931, 18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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